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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意见的公告

    2026-07-29 09:54 [燃气要闻]  来源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导读:为加强昆明市城镇燃气管理,提高城镇燃气持续、稳定、安全供给水平,保证燃气能源安全,推动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昆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
    为加强昆明市城镇燃气管理,提高城镇燃气持续、稳定、安全供给水平,保证燃气能源安全,推动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昆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kmzjjrqc@163.com;
    2.传真电话:63105772;
    3.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25室;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5日。
    附件:昆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8日
    昆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发展目标
    1.近期规划期末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居民气化率达到95%以上,其他区县70%;同时大力发展公共建筑、商业、汽车以及城镇工业用气。
    2.远期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98%以上,其他区县90%;基本实现公共建筑、商业、汽车以及城镇工业用气的推广普及。
    3.科学预测近、远期昆明市域液化石油气需求量,为合理规划布局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及瓶装供应站提供依据,满足昆明市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4.分析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发展空间,贯彻燃气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发展生产服务,为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的方针,确定合理的供应布局和供应形式,做好新建设施与原有设施的有效衔接。
    5.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有效控制,逐步完善,以实现昆明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规范化、布局合理化、运营专业化、企业规模化、安全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6.通过规划的实施,使昆明市加气站布局趋于合理,提高各加气站经济效益和服务效率,使加气站的布局审核、审批、管理工作有据可依;使加气站行业发展健康、有序;为新昆明建设和发展发挥作用。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研究区域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研究区域保持一致。
    市域:市域规划范围为昆明市行政辖区,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东川区、呈贡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嵩明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安宁市。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五华区(不含迤六、瓦恭社区)、盘龙区(不含滇源、阿子营、松华街道)、官渡区、西山区(不含团结街道)、呈贡区(不含七甸街道)、晋宁区(含昆阳街道、晋城街道部分社区、上蒜镇部分社区)、安宁市太平片区(含太平街道、金方街道部分社区)。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参照《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规划期为2020—2035年。
    近期:2020—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第四条 规划主要内容
    摸清燃气设施现状,对现有燃气质量、生产设施的状况和可利用价值进行分析评价;
    调查各类燃气用户用气现状,对用气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整理,总结各类用户的用气量指标、用气不均匀系数等主要参数及规律,并对其变化趋势做出预测;
    科学的预测近、远期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的用气规模。包括年用气量、各种高峰用气量等;
    根据我国燃气发展趋势和城镇燃气发展方针,结合当地资源及输送条件,确定燃气气源供应可能渠道及主要燃气供气参数;
    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燃气输配系统框架方案。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方案比选和优化工作。布置、调整和优化骨干燃气管网。对远期实施的高压管道和主干管网,控制预留管廊或管位。加强调峰设施建设和老化燃气管网改造;
    确立瓶装供气的发展(控制)原则;统筹安排,规划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供应站的数量和合理布局;
    对于全市性或区域性的燃气设施,如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压缩天然气加压站、供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气化站和瓶装供应站等按防火等安全要求提出用地数量和规划站址;
    提出规划实施步骤和必要的政策建议。包括对近期燃气工程的建设和发展提出现实的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步骤。
    第二章 气源
    第五条 市域气源选择
    在市域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条件允许的乡镇,气源采用中缅管输天然气,采用管道供应;液化天然气(LNG)气化站、压缩天然气(CNG)储配站作为调峰站及事故应急气源;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作为燃气汽车的气源,建设CNG(L-CNG、LNG)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LPG)作为辅助气源。在其余没有燃气管网覆盖的区域、农村地区,燃气供应以装液化石油气为主。
    第六条 城市规划区气源的确定
    随着中缅天然气管道的建成使用,气源以中缅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辅,主要采用城市燃气管道系统向用户供气,液化石油气主要以瓶装方式供应,近期建设的LNG储配站作为应急气源,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气汽车气源。
    第三章 燃气供应系统规划
    第七条 输配系统
    (1)供气方案
    昆明市域采用中缅管道天然气为主、LNG气化及液化石油气为辅的供应方式。
    (2)输配流程
    中缅管道天然气为主、LNG气化及液化石油气为辅系统输配流程。
    第八条 供气方式、压力级制的选择
    从供气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因素考虑,确定市域范围内管网压力级制采用次高压A—中压A—低压三级系统。次高压管道设计压力1.6MPa,中压管道设计压力0.4MPa,低压管道设计压力为5000Pa。
    第九条 输配系统场站规划
    (1)门站
    本规划结合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的建设,维持现状碧鸡关门站、五华门站、拓磨山门站、晋宁门站、安宁门站、富民门站。
    (2)高压/次高压调压站
    结合高压管道走向及城市门站的建设,本规划设计不再单独新建高压/次高压调压站。
    (3)高、次高压/中压调压站
    结合燃气用户的用气规模和负荷分布,市域范围内保留现状高、次高压/中压调压站共19座,规划新建高、次高压/中压调压站共18座。
    第十条 输配系统管线规划
    (1)高压管线走向规划
    保留现状昆明东支线、现状昆明西支线、现状晋宁门站至宝峰母站高/次高压管线工程、现状寻甸先锋化工厂至昆明高压燃气管道,不再规划新高压管线。
    (2)次高压管线走向规划
    目前滇池次高压环网碧鸡关门站至太平调压站段、富民支线尚未完成;主城次高压环网南段(碧鸡关门站至东绕城高中压调压站)大部分未完成,蓝龙潭调压站至清水高中压调压站段尚未完成。在尽快完善现有滇池次高压环网的基础上,因主城次高压环网蓝龙潭至两面寺段实施难度大,规划沿昆明绕城高速-杭瑞高速-机场北高速-机场高速新建次高压管线,连接五华门站与拓磨山门站,提高供气可靠性。
    第十一条 液化石油气输配系统
    (1)在昆明市管道气未能覆盖的区域及零散用户、周边乡镇,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供应。
    (2)充分考虑用户液化石油气需求特点和发展趋势,合理预测近、远期供应规模,保障供需平衡,完善液化石油气供应体系,优化“储、配、供”环节,完善“储存基地+储配站+瓶装供应站”三级供应体系。
    第十二条 车用燃气供应系统
    昆明市规划加气站建设形式为:定点运行的载重卡车、市际客运车、旅游大巴车、公交车辆加气主要采用LNG加气站的形式进行规划建设;出租车及部分CNG公交车的加气主要采用CNG子母站系统进行规划建设,CNG子站优先采用液压子站;同时LNG加气站内合建L-CNG站进行CNG汽车加气的补充。
    第十三条 加气站规划
    (1)母站
    在规划期内,昆明市目前已建成的嵩明CNG加气母站、晋宁宝峰CNG母站设计规模已能完全满足昆明市中心城区CNG汽车加气的需求,而为解决富民县中压燃气管网高峰供气能力不足和非管网补充LNG气源价格成本偏高的问题,在富民县富长天然气支线得乐村分输站新建CNG供气母站。
    (2)CNG加气站
    保留现状7座CNG加气站的基础上,规划1座CNG加气站,即三个半岛公交车场CNG加气站。
    (3)LNG/L-CNG加气站
    保留现状8座现状LNG/L-CNG加气站的基础上,结合加油站油气合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重要工业园区及物流园区规划140座LNG/L-CNG加气站。
    第四章 市场需求预测
    第十四条 市场需求分析
    中心城区的管输天然气用户在近期(2025年)及远期(2035年)主要包括居民用气、商业公建用气、工业用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天然气汽车及天然气化工等。
    中心城区的液化石油气用户,以居民用气和商业公建用气为主,在近期(2025年)及远期(2035年)以液化石油气作为天然气的辅助气源使用。
    本规划研究的外围区县近期(2025年)居民及商业公建用户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2035年)管道气未铺设区域仍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
    第十五条 管输天然气需求量预测
    (1)居民生活用气量
    昆明市域2025年居民生活用气量为104.38万Nm³/d,2035年居民生活用气量为147.20万Nm³/d。
    (2)商业公建用气量
    昆明市域2025年商业公建用气量为120.47万Nm³/d,2035年商业公建用气量为181.11万Nm³/d。
    (3)工业用气量
    昆明市域2025年工业用气量为163.63万Nm³/d,2035年工业用气量为473.37万Nm³/d。
    (4)天然气汽车用气量(管输气部分)
    昆明市域2025年车用气量为9.47万Nm³/d,2035年车用气量为21.16万Nm³/d。
    昆明市域2025年管输天然气合计需求量为152513.07万Nm³/a,2035年管输天然气合计需求量为315356.45万Nm³/a。
    第十七条 全市液化石油气需求量预测
    昆明市域2025年液化石油气需求量为219.34Nt/d,2035年车液化石油气需求量为221.76 Nt/d。
    第五章 气源储备与调峰
    第十八条 储气需求预测
    (1)管输天然气
    1)小时调峰需求量
    2025年:52.61万Nm³;2035年:105.10万Nm³
    2)储气需求量
    结合“3510”政策思路和《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分别按高方案和低方案计算储气需求量:
    高方案:政府储气量按3天日均需求量计算,下游燃气经营企业储气量按10天日均需求量计算,上游销售单位储气量按20天日均需求量计算。近期(2025年),政府、下游燃气企业储气需求量共计4664.66万Nm³,折算LNG罐容8.64万m³;远期(2035年),政府、下游燃气企业储气需求量共计11231.87万Nm³,折算LNG罐容共计20.80万m³。
    低方案:政府储气量按3天不可中断用户日均需求量计算,下游燃气经营企业储气量按7天不可中断用户日均需求量计算,上游销售单位储气量按14天不可中断用户日均需求量计算。关于不可中断用户,居民、商业公建用户按100%考虑,工业、汽车用户按50%考虑。近期(2025年),政府、下游燃气企业储气需求量共计2722.70万Nm³,折算LNG罐容共计5.04万m³;远期(2035年),政府、下游燃气企业储气需求量共计6167.15万Nm³,折算LNG罐容共计11.42万m³。
    确定按低方案需求进行建设和保供,按高方案进行场地预留。近期重点工作放在对已建储气设施与高次高管网系统衔接和打通上,以充分有效利用储气设施效能。
    (2)液化石油气(LPG)
    液化石油气应急保障需求按7天储备量考虑,2025年、2035年日均需求量分别为219.34t/d、221.76t/d,则LPG应急储备需求量为1535.38t、1552.32t。
    第十九条 储气设施方案
    (1)小时调峰
    本规划小时调峰需求量2035年为105.10万Nm³。目前,昆明市高压管道储气能力64.5万Nm³,联合LNG储气设施调峰,可满足2035年管输系统小时调峰需求。
    (2)季节调峰和应急储备
    季节性调峰需求和气源安全战略储备需求大,规划采用以LNG场站储气为主导。
    第二十条 储气规模
    目前,管输系统储气能力总计798万Nm³。
    近期,通过建设寻甸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储气设施二期工程(LNG罐容1万m³)、海口LNG应急保供站(LNG罐容900m³),LNG建设规模1.09万Nm³,并联合外地储气设施保供,以满足近期(2025年)储气需求。
    远期,在滇中新区建设10万Nm³LNG液化储备站,按高方案在海口、安宁区域预留10万Nm³LNG罐容用地,因海口LNG应急保供站在十四五期间急需建成,以满足滇池流域和安宁区域的气源应急需求,预留场地可结合海口LNG应急保供站一同考虑,先期满足900m³海口LNG应急保供站征地需求,并预留10万Nm³LNG罐容位置。两座10万Nm³LNG储备站具备液化功能,在用气低峰时液化储气。
    第二十一条 储气设施布置
    合理选址,大型储气设施不宜设置在城市建成区,远离人口集中区域,周围没有大型公共设施和较敏感区域,距离周围工厂、建构筑物达到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10万Nm³LNG液化储配站距离站外居住区、重要设施、建构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应能满足《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GB51261-2019的有关要求。
    第六章 智慧燃气系统及信息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 构建昆明市智慧燃气信息化体系
    依托智慧城市建设理念,立足传统燃气管理模式短板,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前沿技术,构建昆明市智慧燃气信息化体系。
    第二十三条 搭建市级燃气行业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统一数据标准、归集政企数据资源建成燃气安全大数据中心,系统深度集成GIS地理信息、SCADA自动控制、北斗精准定位、NB-IoT物联网、管网模拟仿真五大智能单元,全面提升天然气输配调度与安全管控数字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 搭建LPG智慧燃气信息化管理系统
    依托智能钢瓶阀门、防伪电子标签、智能充装设备、泄漏报警装置及智能配送终端,实现液化气钢瓶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生命周期溯源监管,配套完善企业客户、订单、运维、安全、财务一体化管理平台,有效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防范非法用气安全风险。
    第二十五条 制定长效信息化建设规划
    通过深化智慧管网一体化整合、完善智慧LPG闭环监管、搭建市级智慧燃气大数据管理平台,彻底打破行业数据壁垒,实现燃气行业监管、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供气调度的智慧化、标准化、闭环化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城市供气稳定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昆明市燃气行业安全、高效、可持续数字化发展。
    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县区基层燃气工作队伍建设
    全市各单位需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同,严格落实各级燃气发展决策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创新发展思路,推动天然气绿色高效利用。
    第二十七条 加快推进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实现管网互联互通
    结合城市各类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落实“县县通”供气目标,完善全市骨干输气网络,实现县区、园区及重点工业区管网全覆盖。
    第二十八条 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
    对标国家及省级政策,加快编制市级储气设施专项规划,依托城市建设“三同时”制度同步配套燃气储气设施。
    第二十九条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实行市县两级燃气规划分级管控,大力推进工商业、交通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燃煤改造、工业“煤改气”工程,完善加气站点布局,优化大用户直供机制。同步推进老旧管网、城中村燃气设施改造,新建区域严格落实配套建设要求,推广燃气冷暖应用。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燃气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
    健全天然气产供储销协同机制,强化气源对接与合同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与上下游联动机制,推行差异化气价政策,规范储气市场化定价,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严格规范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年度考核及失信惩戒机制,压实企业保供、建设、服务及储气责任,推动管网资源整合与一体化运营,全面提升供气保障能力。
    第三十一条 强化燃气安全管理,建立燃气供需预测预警机制,做好保供应急预案
    落实属地、部门、企业三级安全保供责任,制定市、县、企业三级应急预案,坚持“压非保民”原则,细化调峰用户清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 认真开展燃气规划实施教育培训宣传,切实把舆论引导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完善规划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意见,提升规划科学性与透明度。强化燃气安全与行业规划科普宣传,建设燃气科普阵地,面向社会开展常态化科普教育,普及安全、集约用气理念,引导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监督,助力全市“气化昆明”战略落地实施。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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