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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联动调整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6-07-27 09:56 [燃气要闻]  来源于:凤翔区发改局    作者:凤翔区发改局
    导读: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我区2026-2027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气源采购情况,为保障城市燃气企业正常稳定运行和用户用气需求,按照中、
    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我区2026-2027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气源采购情况,为保障城市燃气企业正常稳定运行和用户用气需求,按照中、省、市相关价格政策和我市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联动调整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等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19元/m³;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3.24元/m³;
    3.车用压缩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95元/m³。其中,公交车、出租车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继续执行3.32元/m³。
    二、执行时间
    自2026年7月22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价格联动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2.燃气经营企业(含加气站)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明码标价、信息公开、计量结算和宣传解释等工作,对车用天然气涉及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以交通运输部门认定为准)等民生用气,要优先保障供应,全力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如遇国家或我省天然气价格政策发生变化,从其规定执行。
     
    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1日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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