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风电特别是海上风电将是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手段
6月22日,在宁波召开的“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处长李鹏对“十二五”期间海上风电的发展进行了分析,认为海上风电整体上还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强调,风电特别是海上风电将是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手段。
以下是演讲的主要内容:
今天主要是希望与大家交流对“十三五”时期海上风电发展的一些看法。希望各位能够指正。
首先谈谈该如何看待“十二五”时期的海上风电发展。到“十二五”末,我国海上风电投产的装机容量只有75万千瓦,距离500万千瓦的规划目标差距较大,于是有人认为我国海上风电发展过慢,政策激励不够,但是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数字只是反映了表象,“十二五”时期我国海上风电整体上还是取得了很大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实践,业界对沿海地区的风能资源特性和海上风电的开发成本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
二是设备制造企业对海上风电的研发开始逐渐加大投入,对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一些厂家已经安装了样机,并且运行情况良好。
三是施工技术基本趋于成熟,施工装备开始成套化,施工的技术路线也开始逐步统一,目前的施工能力基本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
四是相关省份都对海上风电发展有了初步规划,对海上开发的总量和布局都有了初步安排。
事实上,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情况和国外是一致的。除了英国因为陆上风电用地受到限制,政策整体向海上风电倾斜,促使海上风电发展比较快之外,丹麦和德国等风电大国的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增长速度并不是跳跃式的,而是循序渐进的。海上风电项目不仅建设成本高,并且要是出现问题,维护的成本将会非常惊人。特别是一旦出现批量的事故,企业将会付出巨大代价。国外的一些国家和装备制造企业在海上风电发展的初期也付出过比较惨痛的代价。所以,75万千瓦的装机容量是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数字,现在毕竟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编制的规划目标必须强制完成。只有通过循序渐进的实践探索,练好内功,才能避免通过政策的过度激励造成装机容量的猛增,最后却要交出高昂的“学费”——这也不符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如果最初将电价定得过高,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但是国内的整机企业,谁能确保提供500万千瓦的装机而不出现问题?从这一点来看,“十二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基本上实现了目标。在各方的努力下,除了规划目标之外,技术进步的各个领域基本完成了预期的目标,具备了进一步规模化发展的条件。目前介入海上风电开发的企业明显增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的数量也明显增多,就是很好的证明。
其次,海上风电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海上风电是风电产业的技术前沿,可以带动风电装备制造、海洋工程等一个比较长的产业链的发展。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基本都是在沿海地区。粗略统计,沿海11个省(区、市)的GDP大约占全国的一半,总能耗也占全国的一半左右,特别是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大省都在沿海地区。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提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能源转型”等战略性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消费比重要达到20%。要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最终实现全国范围的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转型,还需要上述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一半的地区都不转型,全国怎么转型?那么对这些地区来说,风电特别是海上风电将是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手段。这几年我们在积极推动低风速技术的发展,上述地区的陆上风电实现了爆发式增长。但是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土地资源越是稀缺,再加上这些省份的能源消费基数较大,单纯依靠陆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可能无法确保实现20%的战略目标,必须同时积极发展海上风电。
初步的资源普查显示,我国沿海地区的海上风电技术可开发量大约为5-10亿千瓦。目前,各省份完成的规划规模仅有6500万千瓦,按照当前的投资水平测算,这将是一个近万亿的巨大市场。业界需要做的,就是通过技术和政策激励把这个市场激发出来。目前来看,越是沿海省份,越要从战略高度看待新能源的发展,越要做好规划。制定规划,除了是为引导项目的开发,更多的还是引起各方的重视。对于任何一个省份来说,在五年的规划期内,近千亿元的投资规模都是会引起各方足够高度重视的。更何况投资本身是符合五大发展理念、符合能源转型的要求的,属于有效的投资;更何况项目投资的本身还可以带动目前陷入困境的造船、海洋工程等领域的企业进一步转型。所以,各省份的领导们应该从一个更高的高度去看待本省风电特别是海上风电的发展,明确海上风电在本省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定位,认真做好规划工作,为企业的投资行为提供良好的服务。从开发企业的角度也可以想一想,在不久的将来,电源投资还能做什么?
第三,“十三五”期间我们仍将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发展我国海上风电。“十三五”时期,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思路仍将是保持稳定,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产业的发展。通俗地说,就是愿意参与其中的企业,我们都会积极支持;不愿意参与其中的,我们也不会提出强制要求。一方面,积极是指我们会进一步完善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对海上风电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为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只要是愿意参与的,我们都会积极支持。对于用海、并网等存在矛盾的领域,能够协调的,我们都会积极协调。另一方面,稳妥是指我们仍然不会急于求成,一些需要做的基础工作一定要做得扎实,包括整机制造、施工技术研发等领域,一定要做深做透,要在不断总结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全产业链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成本下降。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稳健的海上风电产业,而绝不是一个跨越式发展,留下诸多隐患的海上风电产业。特别是对于整机企业而言,不要急功近利,应该做的研发工作和认证测试,一定要做,还必须遵循先安装样机再批量安装的原则。就目前国内整机企业的利润率而言,一旦出现大批量的重大设备故障,绝大多数企业都会撑不住。所以,我们不会对这种情况网开一面,只要企业随便制造出一台机组就让其“下海”。
我们最近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初步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最终能建成多少,我们并没有太大的把握,所以目前还在研究讨论,可能会有变化。我们希望构建好的政策环境,完全由市场来决定。2020年其实很快就到了,我们针对海上风电的项目储备进行过一次摸底,企业目前对目标的完成抱有一定的乐观态度。但是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无论2020年究竟完成多少装机目标,都有必要从更加长远的未来看待海上风电。经过初步测算,为了确保完成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0%的目标,风电整体规模需要达到5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至少需要达到1亿千瓦,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即使2020年完成了1000万千瓦的目标,更大的市场空间还会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出现,必须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包括技术储备、规划、政策环境。总的来说,对海上风电,我们长期乐观,短期谨慎。该做的一定要做,各省的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修编。
我们必须重新从战略上看待和考虑海上风电的发展,切实把海上风电的发展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去,进一步加大相关的投入,扎扎实实地做好技术研发,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通过工程实践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技术方案和标准规范体系,逐步地把海上风电的蛋糕做大,使得海上风电最终能够成为推动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方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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