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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联动调整2026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6-17 10:09 [燃气要闻]  来源于: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
    导读:黔东南发改价费〔2026〕18号 凯里市发展改革局,凯里市新能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6〕268号)精神,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相关规定,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现就联动调整
    黔东南发改价费〔2026〕18号
    凯里市发展改革局,凯里市新能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6〕268号)精神,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相关规定,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现就联动调整凯里市2026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
    凯里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最高指导价)调整为3.9元/立方米,由企业在不超最高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
    二、执行时间
    本个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燃气企业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营业场所等主动宣传非居民用气价格政策,确保用户应知尽知,做好价格、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公示工作。
    (二)严格落实价格政策。燃气企业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价格,妥善做好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抄收和气费结算工作。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服务机构用气、托育机构用气、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盲人按摩院的经营场所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用气第一、第二档气价平均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
    (三)燃气企业做好气源来源和采购成本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汇总,以便及时掌握气源采购成本监测情况。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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