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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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改发〔2025〕91号
兴化新奥、兴化东方、兴化中油金路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泰州市有关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根据省、泰州市发展改革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就你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2025年第四季度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4.25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二、执行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做好清算,多退少补,认真做好宣传解释、价格公示,确保我市价格联动政策平稳实施。
(二)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合作沟通,多气源、多途径、多渠道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切实履行保供稳价、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市生活、生产用气供应充足、安全。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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