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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清镇市发布关于联动调整清镇市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

    2025-07-02 09:38 [燃气要闻]  来源于:清镇市人民政府    作者:清镇市人民政府
    导读:近日,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联动调整清镇市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清镇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由3.80元/立方米调整为3.53元/立方米。本轮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联动调整清镇市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清镇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由3.80元/立方米调整为3.53元/立方米。本轮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全文如下:
    关于联动调整清镇市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清发改通〔2025〕6号
    清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361号)的有关要求,根据中石油等供气企业与你公司签订的2025-2026年天然气购销合同,结合上游气源结构性调整和价格变化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就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
    清镇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由3.80元/立方米调整为3.53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本轮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履约保供责任。你公司要强化与各供气企业协作,切实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持续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
    (二)严格落实价格政策。你公司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营业场所等及时对外公示调整后的气价,妥善做好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抄收和气费结算工作。要认真做好气源来源和采购成本的台账记录、收集和汇总,并按要求按时、准确报送,确保内容完整、数据真实。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你公司要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氛围。
     
    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30日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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