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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新化县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5-04-29 10:20 [燃气要闻]  来源于: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导读: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新化县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其中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1、阶梯价格标准:第一档: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以下,价格为3.988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价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新化县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其中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1、阶梯价格标准:第一档: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以下,价格为3.988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价格为4.786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5.982元/立方米。
    2、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3、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无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4、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及以上)且未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居住证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年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5、特殊用户学校、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宗教场所、社区公益性设施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售价按4.387元/立方米执行。
    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4.949元/立方米。
    全文如下:
    关于核定新化县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新发改价调〔2025〕117号
    湖南新康燃气有限公司: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管道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等规定,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审议等程序,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我县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端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1、阶梯价格标准
    第一档: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以下,价格为3.988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价格为4.786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5.982元/立方米。
    2、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3、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无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4、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及以上)且未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居住证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年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5、特殊用户学校、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宗教场所、社区公益性设施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售价按4.387元/立方米执行。
    (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4.949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发改委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优惠政策
    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户和低保户,每户每月免收4立方米天然气价款。
    (二)监督管理
    燃气企业应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公示工作,同步公布用户咨询渠道,认真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2日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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