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 调价须提前一个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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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4月29日讯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今日发布了关于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显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的政策文件,须提前一个月通过你委(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便于电力用户提前知晓电价政策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9〕4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电费透明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的政策文件,须提前一个月通过你委(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便于电力用户提前知晓电价政策信息。电网企业应做好电价政策信息的宣传、告知和解释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执行时间。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要求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9年4月22日 (编辑:韩语) | 

 孝昌县发改委发布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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