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多措并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 本报记者 刘杨
6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表示,“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协同推进实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美丽海湾建设、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统筹谋划“十五五”重点海域综合治理行动,协同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与美丽海湾建设。
推进“一湾一策”的美丽海湾建设
在美丽海湾建设上,生态环境部抓好顶层设计,构建“5+3+X”评价体系及“两行一看一行动”工作矩阵。通过落实建设行动,将重点建设海湾从50个扩大到110余个,并在厦门、秦皇岛等7个沿海城市探索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截至目前,沿海11个省(区、市)均已编制印发省级美丽海湾建设方案或基本要求,全国283个海湾中已有159个海湾出台了美丽海湾具体建设方案。
“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推进实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合力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因地制宜推进“一湾一策”的美丽海湾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2024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3.7%,较2020年提高6.3个百分点。2025年春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继续稳中向好,全国重点监控的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自2021年以来消除了“不健康”状态。
在陆海统筹综合治理方面,生态环境部以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为重点,推进三大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2024年三大攻坚战海域水质基本稳定。扩大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范围,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此外,在65个毗邻城市的海湾开展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相关海湾岸滩垃圾的无人机航拍平均盖度大幅下降。
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持续细化
张志锋介绍,生态环境部深入推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与信息化平台。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督促指导11个沿海省份全部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对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养殖尾水排口开展清理整治,同时组织开放式海水养殖遥感监测。
在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治理、海洋排污许可、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等制度,陆海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同时,生态环境部创新发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机制模式。创新应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航迹数据、海洋倾倒区监测数据等,研发建立海洋倾废“互联网+非现场监管”模式,极大提高违规倾倒船舶的发现效率。
此外,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提升。海洋环境风险排查深入推进,完成沿海地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沿海地方结合实际开展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加强油品码头、危化品运输、重点航线、临港工业区、沿海化工园区和海上油气勘探开发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持续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将入海统筹的总氮治理与管控对象由重点海域的41条入海河流拓展到全部230条国控入海河流;统筹谋划“十五五”重点海域综合治理行动,协同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与美丽海湾建设。
(编辑:东北亚) |